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特別是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務,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湖北省融資再擔保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再擔保)為進一步提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融資擔保功能,實現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債權追償與湖北再擔保代償補償資金分配的互利共贏,湖北再擔保就工作思路和方法進行了總結,用于進一步指導、推進全省再擔保體系追償工作,保障再擔保業務可持續健康發展。
一、把穩方向,追償工作在踐行“五篇大文章”中行穩致遠
(一)落實普惠金融理念,防范化解金融風險
“為了提供高質量金融服務,金融系統要著力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在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對做好“五篇大文章”作出重要部署。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五篇大文章”的重大指示,湖北省再擔保高度重視體系內成員追償工作,著力推動地方普惠金融市場健康平穩發展,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風險,增強普惠金融市場信心。
(二)增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回血功能,增強發展動力
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追償,一是有助于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資金正常流轉,穩定財務狀況。二是有助于減輕財政負擔,優化財政投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和回報率,防范財政資金風險,以回血強化造血功能,從整體上增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增強其防風險、抗風險能力,保障穩健經營。三是有助于樹立行業形象,增強行業凝聚力。
二、星火燎原,追償工作在實踐的檢驗中漸入佳境
(一)突出組織領導,理清追償脈絡。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為確保追償工作落到實處,湖北再擔保印發《合作擔保機構追償工作指引》,定期更新再擔保業務合作相關協議,建立完善獎懲機制,把追償工作納入對合作擔保機構考核評價;總結合作擔保機構在追償工作中的優秀經驗做法并匯編成冊,搭建交流平臺,促進體系內經驗共享。自2021年起,每年召開追償工作座談會,分別邀請合作擔保機構分享追償工作經驗,集思廣益商討追償難題;湖北再擔保定期更新再擔保業務合同,并將合作擔保機構履職盡責、追償分配等方面的責任義務在合同中予以明確。同時,將擔保公司未及時分配追償回款以及未提供司法追償憑據將導致暫停合作等內容寫入《合作規定》,督促擔保公司主動作為、積極追償。
(二)強化外部支撐,化解代償風險。一是獲取金融支持。湖北再擔保要求合作擔保機構開展新型政銀擔業務盡量做到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二是爭取政府支持。合作擔保機構積極對接當地司法部門,與法院等司法機關建立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三是力爭有利政策。2023年底,湖北再擔保形成綜合性追償情況報告材料《關于深入貫徹落實省領導重要指示精神 完善新型政銀擔代償追償機制的情況報告》,呈送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就新型政銀擔業務追償中的難點問題積極向上爭取有利政策。
三、聚沙成塔,追償工作在長期的探索中厚積薄發
(一)加強非訴訟清收。根據《合作擔保機構追償工作指引》要求,合作擔保機構對擔保代償項目,第一時間采取電話、面談、信函等方式進行非訴訟清收,在綜合考量債務人的還款意愿、還款能力、反擔保人的態度、抵(質)押物等情況下,與債務人確定還款計劃,簽訂分期還款協議,跟蹤還款進度,及時調整清收方案。
(二)開展司法訴訟。對于不能制定還款計劃的,合作擔保機構按要求抓緊起訴,探索開展以物抵債等方式進行清收。同時,多渠道動態跟蹤被擔保企業股權變更、不動產轉移及擔保連帶責任主體相關信息,積極尋找債務人財產線索,提交法院執行。對執行不力的被執行人,第一時間向司法部門申請實施信用懲戒,通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乘坐交通工具等手段,震懾被執行人。對于債務人、保證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依法依規追加抽逃出資的股東、出資不到位的股東、清算義務人等為被執行人。
(三)多措并舉開展追償工作。為推動擔保機構加快不良資產處置,2023年底,湖北再擔保聯合湖北資管公司共同印發《關于在全省范圍內推動合作擔保機構不良資產處置的函》。前期,十堰擔保集團已通過湖北資管公司實現不良資產批量轉讓。在追償過程中,合作擔保機構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靈活運用賦強公證、仲裁等手段,擴展追償渠道、創新追償方式,更加靈活地開展追償清收工作,進一步提升工作質效。神農架擔保公司代償清收率達到50%,根據中擔協《2022年全國融資再擔保機構發展報告》,全國融資擔保代償回收率為6.09%,該公司代償回收率遠超全國行業水平。